各位老师:
按照惯例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每年12月中旬左右组织填报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/成果报告”(以下简称“结题/成果报告”)。如果您承担/参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,请您根据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、本人项目完成情况做好准备工作,届时科研院会另行通知填报的具体要求和系统填报时间。科研院、财务处两部门提请各位老师关注以下事项:
一、系统填报:
1.“结题/成果报告”填报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,如内容有所变动以国家基金委最新通知要求为准;
2. 系统开通后,请根据财务系统的数据,自行登陆填报本人项目收支决算;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报成果内容;
3. 填报后不要提交,打印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书草表至财务处科研科审核;财务处科研科审核通过后,在草表上签字;
4.持审核后的决算草表(纸质)交至科研院,经科研院审核后提交正式版报告;
5. 正式版“结题/成果报告”打印后直接交至科研院,由科研院、财务处两部门为老师们统一加盖公章。
二、财务报销:
距离2017年12月31日还有3个月的时间,请老师们抓紧时间报账支出,并对照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,仔细核对本人项目收入和支出的账务明细,查看并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:
1. 财务系统中“财务查询”模块可以导出项目的收支明细和项目决算报表(供参考),请老师们根据本人预算合理填报;
2. 借款不计入支出,即:借款不能填写在决算报表中,但可以在“决算说明书”中解释;
3. 请抓紧时间报销,避免年末突击报账带来不可预见的麻烦;
4. 年末财务封账期间,可以还借款;如果结题项目临时有发票需要报账,请与财务处会计科说明为结题项目。
科研院、财务处两部门会紧密配合各位老师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!
财务处联系人:孔娟 644159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