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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

各位老师:

  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162号)的规定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月31日前申报

  今年,北京地税局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电子申报方式,各位老师可通过电脑客户端和移动终端两种方式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:

  一是使用电脑在北京地税局官方网站(www.tax861.gov.cn)的“我要办税”下载安装“北京互联网地税局(自然人版)”,注册、登录后点击“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”磁贴,即可进入申报。

  二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微信公众号、支付宝城市服务或银联云闪付的“北京地税”,在微信的“我要办”支付宝、银联的“办税服务”注册认证后(已经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),即可点击“12万申报”进行申报。

  进入系统之后,可以点击申报界面的“预填报表”按钮,将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,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。

  财务处咨询电话:64415481;北京市地税咨询电话:82012366(系统操作咨询请直接先拨0,再拨2)。

  填写事项:

  主管区局:朝阳区地税局

  主管税务所:酒仙桥税务所

  财务处

  2018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