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小金库”虽“小”,危害极大。“小金库”的存在,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,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,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**现象,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,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、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,必须坚决清除。
为加强财经政策宣传,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杜绝“小金库”发生,明红线,知敬畏,财务处现整理“小金库”相关规定如下:
一、什么是“小金库”
“小金库”,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。
二、 “小金库”的危害是什么
1.导致**滋生的温床
2.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
3.造成国有资产流失
4.诱发职务犯罪
三、 “小金库”的表现形式有哪些
1.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
2.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
3.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
4.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
5.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
6.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
7.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
8.其他应列入而未列入单位财务账务的各项资金及形成的资产
四、 “小金库”支出的去向主要表现形式
1.滥发津补贴
2.购置特殊物品
3.私分、私吞
4.其他
五、 私设“小金库”相关处理规定
1.设立“小金库”和使用“小金库”款项违法**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(监察部令第19号2010年1月5日)
附链接http://www.ccdi.gov.cn/fgk/law_display/1075
2.设立“小金库”和使用“小金库”款项**行为适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2009年7月24日)
附链接http://www.ccdi.gov.cn/fgk/law_display/286
3.《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中纪发〔2009〕7号)
附链接 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09-04/27/content_1296994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