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处关于开展丢失发票公示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3-18浏览:157

财务处关于开展丢失发票公示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为维护师生权益,规范报销流程,财务处将于2021330日公示发票丢失情况,请符合条件的师生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,并于2021326日前提交至财务处(行政楼1153号窗口)。

一、可申请公示的范围:

1.丢失的2020年度发票;

2.丢失的2020年以前年度的发票,相应款项已通过借款方式汇出。

. 须提交的申请资料:

1.《丢失发票说明》(附件1);

2.发票底联复印件(盖发票专用章);

3.网上报销申报单。

 

请广**生相互转告!

 

 

财务处

2021317

财务处关于开展丢失发票公示工作的通知.docx